| 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首页 | 新闻 | 理论 | 司考 | 原创 | 培训 | 书店 | 搜索 | 公民与法 | 协会概况 | 律师聘请 | 人才交流 | 论坛 | 调查 | 下载 | 杂志社
               
内页 >>> 新闻 >>> 首页

律师行业的时薪制该取消了吗?
经济参考报  2008-09-08 11:10:04.0  王云编译 
 
  

  在律师所有单调乏味的工作中,计时也许是最让人受不了的。律师行业的时薪制已经沿用了几十年,但削减成本给许多公司的法律事务预算带来了很大压力,要求以其他收费方式代替按小时付费的呼声日益高涨。

  原因很简单。大型律师事务所里新取得执业资格的律师的时薪就高达235英镑(合425美元)。并且,英美多数大型律师事务所还为所属律师设定了目标,每年的付费小时从1300到1800不等,甚至可能更高,超额完成任务的律师经常还能获得奖金。但客户们抱怨这种时薪制对付费小时的数量看得比质量还重,并且还可能刺激有些律师故意拖延时间。







  一些律师事务所开始采取固定收费方式,并根据结果获得绩效奖金。美国泰科集团在年初和英国律师事务所Eversheds签订的一份合同中采取的就是这种收费方式。Eversheds以固定收费方式承接了泰科的商业法律事务,并且如果它能将泰科的满意度提高35%而同时将对泰科的起诉降低15%,那么它还能获得一笔奖金。

  以先前判例为依据的许多法律案件比较适合采用固定收费,而具有不可预测性的诉讼案件不太适合采用固定收费。因此针对后者,一些律师事务所采取前期估算,而另一些律师事务所则将按时收费和固定收费结合起来收费。也有一些美国律师事务所分享部分诉讼和解金。例如,2006年3月,NTP公司在对Research In Motion提起的专利权诉讼案中胜诉,并从后者那里赢得了6.13亿美元的赔偿金,NTP的代理律师事务所美国Wiley Rein & Fielding获得了约2亿美元的薪酬。

  找到一种新的收费模式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因为一个律师的技能、知识和经验很难被量化。但不管哪种收费制度替代了时薪制,它都必须便于使用,并且必须顾及双方的利益,即对于客户来说,收费必须清晰透明,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必须保证有利可图。



 
 
相关连接
暂无相关文章
 
 
 
 
 
::热点文章::
 
 
 
 

|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服务业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律师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04-2005 www.ACLA.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法明网络
中国律师网业务信箱: 联系电话:010-64010507 传真:64049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