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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力加强律师党员作风建设
山西法制报  2008-09-04 11:36:25.0  杨锐 郭晶 
 
  

  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党组织作风建设,树立律师党员良好社会形象,9月3日,省司法厅就当前我省各级律师党组织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搞好自身作风建设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广大律师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诚信观念,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省司法厅表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律师党员积极主动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医疗、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组织和动员律师党员带头参加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努力满足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要教育律师党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代理群体性和敏感性案件中,要自觉从大局出发,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讲政治、顾大局,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教育广大律师党员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自觉维护和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要抓紧建立完善律师行业诚信档案制度和诚信评价机制,适时跟踪记录、及时披露律师诚信信息,为社会公众选择律师服务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指引,形成褒奖诚信者、惩罚失信者的有效机制。

  与此同时,要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律师行业风尚。要秉承严肃的生活态度,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反对低级趣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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