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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司法厅积极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
山西新闻网  2008-09-03 13:16:08.0  杨 锐 
 
  

  “广大民警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不断增强,律师依法执业的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各地法制宣传形式多样……”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雅安带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人员在省司法厅进行调研时,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刑事诉讼法》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8月13日至29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全省11个市、35个县区,对各地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导检查。在司法行政系统检查期间,检查组人员深入监狱劳教系统、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对《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检查组认为,我省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大力组织宣传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控、辩、审三方的宣传力度,确保律师正确行使刑事辩护权。与此同时,各地强化监管工作,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在律师的学习培训中,结合现实案例进行司法解释,有效保证律师对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的全面了解与掌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律师案卷大评查活动,在检查中寻找发现问题,并对症下药积极加以整改,有力维护了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此外,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进监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考试考核,使民警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监所秩序得到进一步稳定。

  调研期间,省司法厅厅长王水成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近期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并表示他们将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大力推广各地在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过程中出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也将针对此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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