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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暨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通知
中国律师网 2008-09-22 15:08:08.0 业务部
第十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暨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将于11月14日至16日在上海召开,论坛暨年会的主题是“专业深化与服务创新”。本届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承办、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协办。
截止9月8日,民委会秘书处已收到论文270篇,约150万字,会前将正式分篇出版论文集。本届论坛将研讨、交流各地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委员会制定业务指引的经验;香港律师公会将组团专业律师参会交流我国《物权法》贯彻及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实务问题;同时,今年是民委会成立二十周年,年会将安排庆祝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和时间: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
11月14日,召开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民委会全体委员参加;
15日-16日,召开第十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全体与会代表参加。
二、报到时间:
民委会委员11月13日报到;实务论坛参会人员11月14日报到。会议不安排接站。
三、民委会年会主要议题:
1、由朱树英主任报告民委会2008年工作和2009年设想;
2、由徐永前副主任通报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有关情况;
3、由刘晰副主任报告民委会制定操作指引三年计划的实施情况;
4、由李晓斌副主任兼秘书长报告民委会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
5、由王小咪副秘书长报告新增委员的情况;
6、委员讨论;
7、全国律协领导讲话。
四、第十届民商法实务论坛主要议题:
(一)11月15日上午
论坛开幕及有关主题报告;
(二)11月15日下午,分论坛研讨:
1、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委员会制定业务指引工作经验交流;
2、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
3、物权法与不动产;
4、民委会今年制定的操作指引的修改完善。
(三)11月16日上午,分论坛研讨:
1、最高法院两个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修改意见讨论;
2、公司与合同的律师实务;
3、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新问题;
4、民委会今年制定的操作指引的修改完善
(四)11月16日下午
分论坛讨论情况交流,闭幕式。
(注:具体议程在代表报到时发放)
五、会务费:
1、参加民商法实务论坛代表会务费1200元/人(含会务、论文、资料费用),报到时缴纳。
2、往返路费、住宿费自理。
六、宾馆安排及乘车路线:
(一)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四星标准,单间每天380元(含单份早餐);标准间每天380元(每人每天190元,含二份早餐)。宾馆电话:(021)64842500
(二)上海华夏宾馆,地址:上海市漕宝路38号,三星标准,单间每天280元(含单份早餐);标准间每天300元(每人每天150元,含二份早餐);三人间套房每天450元(每人每天150元,含三份早餐),宾馆电话:(021)64360100
(三)上述两宾馆的乘车路线:
1、距上海虹桥机场11公里。从925路虹桥机场站,坐4站至程家桥站,换乘809路,坐10站,至(漕宝路)习勤路下车。
2、距上海浦东国际机场52公里。从浦东国际机场乘机场七线至上海南站下车,或从浦东国际机场乘机场五线至上海火车站,再换乘地铁一号线。
3、距上海火车站17公里。从上海火车站地铁一号线上车,坐10站至漕宝路站下车。
4、距上海火车站南站2公里。从上海南站地铁一号线上车,坐1站至漕宝路站下车。
七、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
民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李玫
电话:(010)63039578 13391933920
传真:(010)63039425
邮箱:
lawyer@xiaob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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