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全国律协国际部
全国律协业务部
全国律协培训部
全国律协会员部
全国律协信息部
首页
|
新闻
|
理论
|
司考
|
原创
|
培训
|
书店
|
搜索
|
公民与法
|
协会概况
|
律师聘请
|
人才交流
|
论坛
|
调查
|
下载
|
杂志社
|
头条
|
专题
|
特约评论
|
法制
|
业界
|
法规
|
文件
|
律师公告
|
品牌
|
|
学者
|
实务
|
杂谈
|
委员论文
|
|
消息
|
经验
|
题库
|
指南
|
交流
|
|
实务
|
心情
|
评论
|
闲谈
|
|
培训部
|
教育委员会
|
律协-路伟培训
|
大事记
|
培训动态
|
地方律协
|
他山之石
|
远程教育
|
在线交流
|
|
新书推荐
|
法律书库
|
精彩书评
|
出版社
|
|
了解律师
|
聘请律师
|
律师提醒
|
以案说法
|
常用法律
|
法律援助
|
|
协会简介
|
协会领导
|
组织结构
|
《中国律师》
|
政策法规
|
地方律协
|
电话簿
|
内页 >>>
新闻
>>>
首页
拍卖判决书转让债权可以吗?
武汉晨报 2008-08-01 13:26:55.0 尹勤兵 吴文娟 万萌
昨日,汉网论坛(http://bbs.cnhan.com/)的“行业聚焦”板块,出现一则《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白条,我要拍卖12万的债权》的热帖。发帖人赵玉清称,他在东西湖开了家油漆经营部,2004年至2007年5月间,“昌明汽车修理厂”老板明某共拖欠经营部货款12.1448万元,多次催要无果,赵将对方告上法庭。
2007年8月,东西湖区法院受理了此案,9月27日,法院判决明某败诉,偿还全部货款。但事后明某并没有还钱,此后赵申请了强制执行。今年3月,在东西湖法院执行庭张法官的介入下,明某承诺到6月30日前全部还清,但至今分文未还。
赵在帖子中提供了明某两个汽车修理厂的图片,称资产保守估计在150万元以上。赵说,自己是小本经营,这笔债务严重影响了生意。
为此,赵玉清想以拍卖或转让方式,将债权转让出去。记者联系上赵后,赵表示,如果是“现款现汇”,12.1448万元的债权可以折成10万,“如果有兴趣,可以面谈!”
“依据法律判决书是无法转让的,但从《合同法》的理论上讲,转让债权是可行的。”昨日,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源波说,现行法律规定,半年内,判决生效后当事法院执行不到位的,权利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但并无明确执行到位的时限。如证明被执行人有房有车,仍拒不执行,则已涉嫌《刑法》中的“拒不履行罪”。
【
我有话要说
】【
该页顶部
】 【
关闭窗口
】
相关连接
◎
暂无相关文章
/tr>
::热点文章::
|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服务业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律师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04-2005 www.ACLA.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法明网络
中国律师网业务信箱:
联系电话:010-64010507 传真:64049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