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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学费不退 我该怎么办
大众日报  2008-07-29 12:58:38.0  刘蓬基 
 
  

  读者来信
  
  我叫陈子伟,去年9月1日进入济南北方汽车专修学校39班学习汽车电工。老师承诺学习电工和机修两个专业可以颁发汽车维修中级等级证书。我试学完一个月时,交了初级专业的学费4500元。交上钱后老师又让我们报中级和高级专业,说只报初级没有用,毕业后干不了汽修。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承诺,可以由中级专业转为高级专业也可以从高级专业转为中级专业,同学们基本上都报了高级班(16800元),只有5个人报了中级班(11000元)。





  
  我报的是中级专业,老师就单独找我谈话,让报高级班,还背着我给父母打电话,让快点把钱打过来,这些做法让我开始产生怀疑。随后老师又承诺,说我可以先交上3000块钱,剩下的老师给垫上,我就又交了3000块钱。但后来他们找各种借口迟迟不给垫,让我交剩下的2800块钱,说只要交上就可以留校当老师。此时我已经不相信校方了,那2800块钱也就没有交。
  
  我多次找班主任交涉,要求退还3000元学费,刚开始他态度强硬,在办公室对我大吼,再后来就不见我了。
  
  我于今年4月中旬学完中级专业离了学校,但学校欠我的3000元学费,迟迟不退还。

  记者调查
  
  6月8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陈子伟在北方汽车专修学校学习时的班主任梁茂贤,他说陈子伟在学中级班时确实又交了3000元想学高级班,退学费一事已向校领导汇报,但因工作忙一直没有办理。
  
  12日上午,记者前往该校了解情况。
  
  在该校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校领导有事联系不到,一位负责外事的郭老师说学校对此事并不清楚,他认为陈子伟是自愿交的学费,报了高级班不学是他自己的原因,学费不退还学校无不当之处。
  
  郭姓老师又强调说,学员交费时都和学校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规定:因个人原因退学的,学费不退还。当记者要求看协议时,对方称没有钥匙提供不了。
  
  记者了解到,学员接受高级培训需转到石家庄的汽修学校,而陈子伟虽交了部分学费,并未受到相应的高级班培训,双方无实质培训关系。
  
  第二天,记者电话联系了济南北方汽车专修学校的白校长,对方称“此事已摆平”。而陈子伟告诉记者,他毕业离济后多次向学校打电话询问,都没有得到答复。当记者再次联系该校领导求证时,对方以已签协议为由,拒退学费。

  专家观点
  
  多收学费应予退还

  
  山东盛慧律师事务所张道义律师
  
  该校领导所说的交学费时因签了协议,不退还,这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学生与学校签订学习合同时,校方未与学生进行协商,单方面提供自己准备好的格式合同,且该合同中的不退还学费条款加重了学生的责任,免除了校方的主要义务,属于无效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陈子伟没有交全学习高级专业的费用,双方没有形成实质合同关系。而陈子伟中级专业毕业后,不同意参加石家庄高级班学习,已是对原双方签订协议的变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可就未履行的合同部分进行解除(也就是不再进行高级培训),而高级培训的部分学费,校方应依法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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