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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有望突破 有助解决灾区法律问题
中国律师网  2008-06-05 12:42:23.0  刘耀堂 
 
  
   
  多位专家学者多次呼吁加快个人破产立法

  有助解决灾区房屋倒塌后按揭贷款问题


  在新《企业破产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举办“第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探讨企业破产问题的同时,多位专家学者都呼吁中国尽快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同时个人破产立法有望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

  新《企业破产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贾志杰认为,我国目前的破产法立法很不完整,破产法也应当包括个人破产,但是目前我国个人破产还没有建立,而个人破产方面的问题却越来越多,急需依法规范。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有一些企业破产,比如合伙企业的破产以及公司人格否定对股东责任的追究可能也难以实施。

  贾志杰同时表示,四川大地震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也和破产法有关。比如居民买房贷款还没有还完,房子地震倒塌了,怎么办?银行债务难免,个人又无力偿还怎么办?如果有了个人破产法的制度,就在很大程度上有了法律依据来解决这些问题。

  贾志杰说,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国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或者是出台个人破产法律。目前,新一届人大研究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希望这个法能够列入计划,再经过几年的立法努力形成正式法律,必将有利促进我国破产制度的建设,促进我国企业和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也主张尽快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他在谈到这次汶川地震时也说,地震造成几十万房屋毁损,如果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如果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这些问题就很容易解决。

  李曙光教授说,如果购房人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已经办理了按揭手续,而且也已经入住了,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了不可抗力像地震这种情形,损失肯定由购房人自己来承担。房屋虽然倒塌了,但购房人的法律责任并没有灭失,商业银行可以继续向要求购房人偿还债务。如果能够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那么这个问题就能够解决了。

  另据李曙光教授透露,最近全国人大正在制订五年的立法规划,个人破产法目前也是作为一个重要的议题有可能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当中,当然现在还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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