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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晚陈敦老师在线答疑实录(民法节选)
三校名师  2008-06-16 09:11:11.0   
 
  
  陈敦老师:说是7点开始,我已经在线,现在大家可以开始问问题了。

  游客41:你好,老师,呵呵,我想请问下民法怎么复习,感觉太多了,也很散

  陈敦老师:你好!首先要有一个框架,然后抓住重点法条,重要问题,多做练习进行复习。民法大体上可以分为主体制度、行为制度、权利制度和责任制度。主体制度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行为制度包括民事行为和代理,权利制度最多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责任制度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重点复习是总论部分的民事行为、代理,物权部分的物权总论、所有权、担保物权、债权和侵权。






  游客47:请问老师一个物上现设立了一个质权 质权人占有后又把质物返还出质人,出质人把该物又出质另一个人,那么这两个质权那个效力优先 占有是质权的对抗要件吗?

  陈敦老师:后一个质权优先,前一个质权因为主动丧失占有,使其质权丧失了对抗效力,可查阅担保法解释第87条第1款。质权作为动产物权,应以占有为公示方式,失去了占有,效力减弱

  游客46:在有偿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受托人不能留置委托人的物品吗?是自助行为么?

  陈敦老师:可以呀,留置权。在概念辨析中要根据具体概念的特征来判断,符合留置权特征的就可以认定为留置权。

  游客50:请问老师合同撤销权与保全撤销权的异同点?谢谢

  陈敦老师:撤销权都撤销的是有效行为,撤销权都有期间限制,都属于形成权,但二者还是不同的;自助行为也要符合自助行为的特征,即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必要,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免遭侵害,及时请求公力救济等。两种撤销权的事由不同,合同撤销权既可以以通知方式行使,也可以通过法院和仲裁机构行使,保全撤销权只能通过法院行使。

  游客60:合同法63条 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价格涨,按原价执行,价格降,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或逾期付款,价格涨,按新价执行,价格降,按原价执行.这个法条我有点不明白,就是为什么同样是逾期,对于逾期交付标的物的,反而采取价格保护的政策呢?为什么要保护卖方?应该都是带惩罚性的才对啊?

  陈敦老师:对呀,逾期交货,价格涨了,但却按旧价格,这不是惩罚吗?

  游客64: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 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应截止于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陈敦老师:本题涉及合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问题。依《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小说为不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故其著作权应由甲乙共同享有,但乙不同意发表,不能阻止甲的发表权。故A选项符合题意。对于B选项,发表小说的稿费属于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取得的收益,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依《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了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均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由著作权人的继承人继承,因此,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所取得的收益也应可以由继承人继承,故B选项也符合题意。依《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故C选项不符合题意。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他人不得随意剥夺,故D选项也不符合题意。本题选项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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