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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河北鹿泉不难
谷永炜 [ guyongwei2006 ] 于 2008-06-10 12:31:25.0 发表在[ 实务 ]
河北正岩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4月8日接受了李福昌的委托,指派谷永炜律师担任他儿子李景锋的公安阶段的律师。李景锋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08年4月份被鹿泉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2008年6月1日前,谷永炜律师一直没有能会见到李景锋。新律师法生效后,谷永炜律师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于2008年6月2日早晨赶到鹿泉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李景锋。一开始,看守人员也说没有接到通知,但是工作人员迅速与鹿泉市公安局法制科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可以会见。工作人员又与办案民警取得了联系,答复是依律师法可以会见。就这样,虽然公安局内部进行了沟通,但毕竟谷永炜律师顺利的和当事人李景锋见面了。回来后,谷永炜律师和同事们交流了一下意见,同事们都反映法律进步了,律师的权利有法可依了。
2008年6月9日,谷永炜律师在中国普法网上看到全国律师大部分没能依法会见的文章后,认为应当将自己的经历向全国律师通报一下,以鼓舞信心。同时谷永炜律师和其他律师交流了意见,认为律师完全可以依法起诉不让会见的公安部门以达到维权的目的。如果全国律师不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又何谈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呢?新的律师法生效了,如果全国律师不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这来之不易的权益很快就名存实亡了。全国律师协会为律师争取到了合法的权益,法律也赋予了律师权益,如果律师自身没有维权的意识,那么以后律师怎么生存,大家自己好好想一想吧!相反,如果律师都主动维权,那么公安部门的为难也就长不了了。(在写这稿子的上午,谷永炜律师到鹿泉市看守所依法又会见了当事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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