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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律师教你怎样维权
大连晚报  2008-10-13 15:15:30.0  杨璐 
 
  

  俗话说“是瓢盆总要碰锅沿”。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遇到邻里纠纷究竟该怎么办?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辽宁泛舟律师事务所的初洪军律师,初律师结合《物权法》对相邻权益受损后应该怎样维权提出建议。

  渗水,楼上业主应负责

  小区好多业主装修房屋时对原设计结构进行了变更,比如卫浴设备移位。此后,有的楼下业主顶棚开始渗漏水,造成墙面、地板、家具等受损。像这种情况,楼下业主应该找谁负责?

  律师说法:虽然渗水的原因说法各异,但楼上的房屋在上面,存在漏水的条件,因此,楼下可以要求楼上将渗水的地方进行修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楼上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确因房屋质量本身或管道失修原因造成漏水,楼上在排除妨碍后可向第三方主张权利。






  损坏承重墙,应恢复原状

  现在许多业主在装修房子时破墙开门、挖墙建厨,损害了承重墙,给相邻的住房安全带来危害;也有的将部分隔墙予以拆除、在地面上、墙体上开槽排管布线。上述问题,哪些是应该容忍的,哪些是禁止的?

  律师说法:装修房屋时,拆除、损坏承重结构如墙体、楼板等行为的应禁止,可要求恢复原状。而拆除非承重墙体对房屋结构的安全而言并无影响,应允许。

  管道维修,邻居应容忍

  有的楼上居民下水道经常被堵,要查一下楼下居民的管道是否被堵塞,可楼下的居民就是不让进。

  律师说法:《物权法》第88条对该问题予以明确:“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乱扔垃圾、物品,应清除

  早上出门,邻居家垃圾扔在门口;到楼下,有人把建材堆在楼道,大家踮着脚进出;擅自在自家阳台上搭鸽鹏养鸽。受到侵扰的业主该怎样依法维权?

  律师说法:对于上述情况,首先可以和不守规约的业主协商,希望对方能够自觉改正。如协商无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窗前绿地,无权开菜园

  小区一些居民将自家窗前绿地刨掉种上蔬菜、果树,影响小区环境。物业出面干预,个别业主竟认为窗前屋后是属于自己的地,怎么就不能利用?

  律师说法: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窗前屋后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外,属于小区内业主共有,业主无权擅自处分。其他业主有权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住改商”,邻居得“点头”

  沿街民房被改建成蛋糕店、小饭馆非常普遍。这种情况,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规范?

  律师说法:对于这种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问题,根据《物权法》规定,要征得周围相关邻居的同意。倘若邻居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他人的作息,可以向物业反映情况,如果物业不处理,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辽宁泛舟律师事务所 初洪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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