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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著书为中国企业家把脉
中国律师网 2007-02-02 16:52:52.0 刘耀堂
近日,一本由深圳律师王荣利创作的新书《总裁的陷阱--律师给中国企业家的18个提示》面世并引起法律界和企业界的关注。
王荣利律师集18年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总结了全国百余例著名企业家遭遇法律陷阱的案例创作而成,给中国企业家提出了18个具有实用性、指导性的法律提示。
该书汇集了中国企业界著名的黄宏生、袁宝
、牟其中、杨斌、胡志标、万平、顾雏军、张海、唐万新、戴国芳、褚时健、赵新先、劳德容、禹作敏、黎东明、吴志剑、冯明昌、孙大午、王庆茂、王德军、李海仓、周祖豹、葛君明、周锦新、云全民、姜英武、周一男、陈逸飞、王均瑶、刘涌、桑粤春、陈毅锋、侯建军以及香港富豪龚如心、泰国华人富豪陈世贤等人或因涉嫌违法犯罪身陷囹圄、或遭谋杀被害、或遇绑架被“撕票”、或意外身故出现继承纠纷、或因涉黑被判死刑等等案例,提示企业家们预防违法犯罪、注意人身安全、妥善安排继承、正确对待违约、依法管理企业等等。
王荣利律师在此书前言中是这样描述他的创作动机的:“作为律师,我深刻地感觉到,目前我国的企业家们还没有养成重大决策咨询律师的习惯。他们思考问题、做出决策往往会考虑到领导的意图、人际关系、个人的利益,却恰恰会忽视法律的规定、律师的法律意见、司法机关的职能,这就为自己设下了法律的陷阱,埋下了法律风险的伏笔。而我国的不少律师也还没有做好随时接受企业家咨询的准备。他们懂得在企业家违法犯罪之后为其进行辩护,懂得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之后代理企业打官司,却未必懂得指导企业和企业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
为了架起企业家与律师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更广泛地开拓律师服务的领域,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作用,提高企业家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我特意收集、整理了近年来发生的几十例企业家遭遇法律风险的案例,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向企业家提出18个律师提示,供企业家和律师同仁参考,并希望我们的社会在关注企业家的同时,更要关注法律。”
《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为此书所写的序言中说:“几年前,我的朋友吴晓波写过一本畅销财经著作《大败局》,从经营管理角度总结那些失败企业的教训。王荣利律师最近完成的这本《总裁的陷阱》,则是从法律角度探讨企业家个人失败的原因,并提出防范的建议。虽然写作的角度不同,但其提出的命题和《大败局》是一样重要的。尤其是书中大量援引和分析的、那些陷入牢狱之灾甚至杀身之祸的商界人士的案例,读起来比《大败局》还要残酷,残酷得有点难以卒读。
企业家都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会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但是,他们不应该、也付不起--自由的代价,生命的代价,安全的代价。《总裁的陷阱》归纳了“律师给中国企业家的18个提示”,涵盖了企业经营行为的方方面面,值得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们参考借鉴。”
另据了解,经过修改后,本文以《中国企业家的“牢狱命”》为题刊发于《中国企业家》杂志2007年第2期。
该书封面
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高级律师高国才为该书所写的序言《律师是现代企业家不可缺少的智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家群体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律师群体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这两个群体本应是密切合作的伙伴,彼此应该相辅相成,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努力促进经济的发展。然而,在现实中,企业家和律师这两个群体却还显得不大协调,二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科学分工、密切合作的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尽管有许多律师过去或现在正在担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但绝大多数都是事后服务,即纠纷产生之后提供法律服务。其原因就在于企业家们还缺乏以法律杠杆调整经济或民事行为的常识,还没有养成事前进行法律咨询的习惯。一些企业家想到的总是关系网,新老上下级关系。他们宁愿高薪聘请有过关系的离退休官员或大学知名教授甚至所谓“点子大王”之类的人担任顾问以装点门面,也往往不愿意破费聘请无“官衔”的执业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专业服务。固然,考虑通过各种“关系”疏通各种渠道为企业服务也是当今社会行得通的一种热门手段,但是,在各类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的市场经济中,起关键作用的仍然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和其他各类人才。律师是现代企业家不可缺少的智囊,是企业家各类顾问中最重要的常年法律顾问的首选对象。
近年来,由于一些企业家们选用“参谋”不当,决策失误,有的上当受骗,致使企业步入困境甚至垮台,有的涉嫌犯罪而锒铛入狱,等等。这些沉痛的教训应该引起企业家们的高度警觉。聪明的企业家必有律师作为高参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假如企业创办之初就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者企业兴旺之后多请几个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那么,企业运作全过程所产生的繁多的经济与民事活动就有了可靠的法律支持。实践证明,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是各类企业发展壮大的法律保障,是保证企业正确决策、预防和化解纠纷的好做法。这一事实,许多企业家都有过亲身感受,担任过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们也深有体会。他们认为,企业创办之初或兴隆之后能及时聘请合格的法律顾问,防患于未然之时,麻烦事就少得多;待到纠纷发生之后才请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这是“亡羊补牢”的滞后之举,许多损失已经无可挽回。
编写这本书的王荣利律师,十三年前曾在我主持过的三亚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他务实的精神一直还留在我的脑海中。他有较良好的办案素质,肯于钻研律师业务,善于总结案例,对企业法律事务有专长。而今,他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能够在履行法律服务的繁忙过程中挤出时间写书,从自己的工作体会中提出律师对中国企业家的十八个提示,确实用心良苦,体现了人民律师无私的风范,值得敬佩和学习。
我坚信,企业家们如能静心地去思考、领会律师给予的提示,必将受益匪浅。荣利律师所著此书值得认真一读。从诸多律师的呼声和我自己所度过的律师生涯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企业家与律师能够密切地融合在一起,相互合作,相互促进,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法制化建设进程,必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为该书所写的序言《败局、陷阱与我们的未来》:
几年前,我的朋友吴晓波写过一本畅销财经著作《大败局》,从经营管理角度总结那些失败企业的教训。王荣利律师最近完成的这本《总裁的陷阱》,则是从法律角度探讨企业家个人失败的原因,并提出防范的建议。虽然从写作上看,这本书与《大败局》写作的角度不同,但其提出的命题和《大败局》是一样重要的。尤其是书中大量援引和分析的、那些陷入牢狱之灾甚至杀身之祸的商界人士的案例,读起来比《大败局》还要残酷,残酷得有点难以卒读。
读这样一本书,我的内心是十分沉重的。由于工作关系,我和书中写到的许多商界人士都有交往,例如牟其中、杨斌、胡志标、张海、赵新先等等(牟其中和胡志标在狱中还辗转给过我书信或捎过信息)。几年前,我在自己的一本书里这样评价,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的知名企业家,若以败局论,最惨者当为如下三人:在国企是褚时健(59岁进监狱),在私企是牟其中(58岁进监狱),在乡镇企业是禹作敏(63岁进监狱)。本以为,有这么多前车之鉴,中国企业家的“牢狱命”应该可以终结了。没想到,几年下来,唐万新、郑俊怀、黄宏生、陈久霖、王雪冰、朱小华、顾雏军……一个个又锒铛入狱。
企业如同大厦,其倒塌固然令人叹息,但留给人的多是思想的启迪。而这些活生生的个体命运的重大变化,触动的更是人的心灵。
就拿黄宏生来说,我到现在都认为,他是中国电子工业发展中一位难得的工业家、实业家,敬业、节俭、精于计算;他的资本积累,相对于很多富豪来说,也干净得多,基本上是依靠生产销售一台台被消费者认可的电视机换来的。如果不是在香港而是在内地,也许到现在他还安然无恙。
黄宏生的命运是被这样一个过程改变的:为了在香港顺利上市,公司做了账目处理,被香港联交所调查发现后,黄宏生补交了几千万元;但由于心理不平衡,感到吃亏(持有一半股权却为整个公司“埋单”),就采取“虚构业务”的方式,从公司“捞回”了那几千万。公司内部举报引起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后,他又参与制造伪证(一份顾问合同),孰料廉署竟然验出写有合同的纸的生产日期,而他提供的合同上签的日期要早过生产日期一年,断无可能!
一个1982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专业、在班上任团支书、毕业论文做的就是“黑白电视机设计”、创业后历经坎坷百折不挠终成大器的企业家,一个不缺乏财富的富豪,就这样要开始6年牢狱生涯,怎不让人不胜唏嘘!香港法官在判案时表示:“这次是商业罪案中最严重的一类,被告身为上市公司高层,违反诚信,出卖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令人伤感。尤其是首被告黄宏生,以奋斗精神创办国内数一数二的电视生产企业,同时亦考虑到不少重要人物及政要为他们求情,深受感动,但由于案情严重,必须判阻吓性刑罚,以起警惕作用。”黄宏生没有倒在战火纷飞的商场,而倒在了法本无情的香港。
对黄宏生案,内地不少企业家颇多议论。的确,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法治不健全,生存环境畸形,导致许多内地企业“行为变形”。在企业财产权缺乏保障,外部干预、乱吹哨和黑哨盛行、游戏规则也不平等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为了争取生存权利和发展空间,快速完成原始积累,不得不“打擦边球”,无奈之下失去了“童贞”。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今天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已大大加强,如果还想浑水摸鱼,已很难行得通。借用泰戈尔的话,“有人把刀剑当成他的武器,当他胜利时他已经失败了。”对于那些与法律不相容的“武器”,越早丢弃越好!
黄宏生很喜欢一句格言,“胜利往往在坚持一下的努力中”。面对今天他的命运,我想到了另一句话,“失败往往在随便一下的念头里”。黄宏生也很欣赏苏格拉底的格言:“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快乐的猪,一种是痛苦的人。”他多次说自己要“做一个痛苦的人,先痛苦后快乐”。而我想说的是,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法律保障的人,一种是法律惩罚的人。只有真正明白这一点,人生的安全边界才是确定的。
站在宏观的角度看,任何经济要长治久安,都要依赖优良的社会资本(信用、法治、规则、规范)。如果说,中国第一波的经济发展主要是物质资本的累积,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少企业的社会资本乏善可陈;那么,我希望在新一波的、建立在良好的社会资本之上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它们能够改弦更张,超越自我,修复童贞,回归本分。企业家都是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人,会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但是,他们不应该、也付不起--自由的代价,生命的代价,安全的代价。
以上所谈,是由最近的黄宏生案生出的一些感想,只是一个方面的启示。《总裁的陷阱》中归纳了“律师给中国企业家的18个提示”,涵盖了企业经营行为的方方面面,值得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们参考借鉴。
以法的精神规范自己,以信仰的力量平衡自己,祝愿中国的商业人士和企业家们,彻底走出陷阱,踏上升华之路。
作家沈鸿为该书所写的书评《王荣利律师和他的<总裁的陷阱>》:
有些人在他的职业内风生水起,但一生也没有做成什么大事;有些人在他的职业中或许并非那么长袖善舞,但他是注定要干大事的。当我看到王荣利律师的《总裁的陷阱》一书时,我的这个感觉更加强烈。
说起来和王荣利的相识,还是书为媒。6年前,我写书,他帮我修改,晨昏月夜,有过多次推心置腹的畅谈。我发现,作为律师,他很少对我谈法律问题,而更多关注的是一些“形而上”的不该他“管”的大问题,包括政治问题、体制问题、时代问题、社会问题、企业问题、经济问题。作为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他思考的都是董事长和总裁应该思考而没有想到的问题。
王荣利天生是要出书的,因为出书是他的梦想,只不过,他出书是如此艰难。还记得6年前他送给我的一张软盘,这就是他梦想出版的第一本书,里面全部是他写的关于社会热点问题和企业问题的杂文,当时我看后的第一感觉是震撼,第二感觉是遗憾。震撼不仅仅是因为他思想敏锐、言词犀利和批判现实的胆识锋芒,更因为这里面很多文章是他在为“稻粮谋”的南下求职奔波途中所作。车站人潮中的角落,或昏暗的“十元店”旅馆,有他奋笔疾书的身影,忧愤中凸显他超越小我的“大我”形象;而遗憾的是,这些文章在当时的环境下是很难出版的。
这就注定了王荣利难圆出书梦,也注定了他如果出书一定不是普通的书。当时,我为他联系了几家出版社,都对他的文章感兴趣,但对他关于改革以及腐败问题的政论选题感到畏惧。他也联系了几家出版社,常常有令人惊喜的回音,却都是无疾而终。
现实中的碰壁并没有让王荣利回头,他仍然写,他将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写书。他写的第二本书是将多年搜集的腐败案例加以点评,这些都是报刊公开发表过的案例,为了出书他已摈弃思想和锋芒,然而,他联系的出版社往往都有出版意向,却仍有顾虑。至今,此书仍然搁浅。而王荣利是一个不轻言放弃的人,他将所有研究腐败问题的图文制作成了演讲幻灯片,他相信有一天也许能到党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作演讲。他是把反腐败教育这件事情当成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的使命,当成一项纯公益的事业来做。
《总裁的陷阱》是王荣利写的第三本书。这本书写得异常顺畅,出版也异常顺畅。从写作到出书,也只9个多月时间,而且,直到拿到书王荣利也没有见过编辑。
为什么想到写这样一本书呢?王荣利对我说,那要从2006年3月17日说起,那天下午,王荣利在办公室上网,突然看到“亿万富翁袁宝
等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的字眼。王荣利并不认识袁宝
。但他们有相似之处。王荣利说∶“我们都出生于1966年,也都出身于平民家庭;我于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他于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我们学习的都是法律专业。当他以亿万身家驰骋于商场的时候,我曾经为自己还在为生活奔波而深感惭愧,同时也对他深感羡慕,但今天,我要为自己仍然拥有自由和生命而深感幸运,同时也为他失去生命而深感惋惜。”
王荣利浮想联翩,他一直在研究的企业家的问题找到了突破口,一些遭遇法律风险而落马或者落魄的企业家们一个个浮现在他的眼前。于是,水到渠成,他写了这样一本书。
《总裁的陷阱--律师给中国企业家的18个提示》点评了黄宏生、袁宝
、牟其中、赵新先、劳德容、禹作敏等中国著名企业家,以及香港富豪龚如心、泰国华人富豪陈世贤等人或因涉嫌违法犯罪身险囹圄、或因涉黑被判死刑等等案例,对企业家提出如何预防违法犯罪、依法管理企业等忠告。
“急于做大的陷阱”、“集权管理的陷阱”、“融资的陷阱”、“官商勾结的陷阱”、“谋杀的陷阱”、“绑架与抢劫的陷阱”、“继承的陷阱”、“黑道的陷阱”……只要看看这些标题,就使人产生一睹为快的阅读欲望。这本书归纳了现实生活中总裁的18个陷阱,王荣利作为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分别给予18个法律提示和18个善意的忠告,目的是让中国企业家更加健康地成长,在理性中走向真正的成熟。
其实,这样一本有法律深度又有极强可读性的专著,并非仅仅9个月就能写出来的,王荣利是用了他10多年对企业家问题的研究,搜集了大量素材,进行了多年思考,加上他20多年对法律专业的钻研和实践,厚积而薄发。
这是一本厚重的书,谋篇布局,他显示了举重若轻的技巧;对繁复材料取舍,他显示了驾轻就熟的经验;思想和观念,在现象和故事丛林中穿梭,灵动着游刃有余的劲健和敏锐。我想,这对一些在事务的迷雾中常常茫然不知所向的企业家,会有豁然开朗的阅读快感,也有迎头棒喝之警醒。然而,超越这一切之上的,是作者批判的善意、大爱的坦诚和人性的体贴。
这是一部严谨的法律分析和情感关怀交融的书,因此书中的每一句提示,都是作者的肺腑之言。正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所评论的∶“律师应积极关注并参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总裁的陷阱》结合司法案例与企业家的法律风险问题,给企业家提出了有益的法律提示,非常可贵。”
“关注并参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深圳学者有先天优势。10年前,深圳一位学者写了一本《现代化的陷阱》而风靡全国,10年后,深圳律师王荣利又写出了这本《总裁的陷阱》,其间似乎有因果轮回的意味,然而,这又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宏观思辨向微观实务的渗透,是用理性解决现实问题的深入。因为这本书不仅仅是写给总裁的,而是写给每一个成功者的。同时,每一个正在向成功奋斗的人,都值得一读,因为越是接近成功,头脑越是发热,而陷阱是专门为头脑发热的人们准备的。
带着第一本专著出版的激情,王荣利没有停歇,他又在向他的下一本书冲刺,这本书初步定名为《写给总裁的忠告》,这应是他写作的第四本书了。让我们期待着王荣利律师的新作早日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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