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全国律协国际部
全国律协业务部
全国律协培训部
全国律协会员部
全国律协信息部
首页
|
新闻
|
理论
|
司考
|
原创
|
培训
|
书店
|
搜索
|
公民与法
|
协会概况
|
律师聘请
|
人才交流
|
论坛
|
调查
|
下载
|
杂志社
|
头条
|
专题
|
特约评论
|
法制
|
业界
|
法规
|
文件
|
律师公告
|
品牌
|
|
学者
|
实务
|
杂谈
|
委员论文
|
|
消息
|
经验
|
题库
|
指南
|
交流
|
|
实务
|
心情
|
评论
|
闲谈
|
|
培训部
|
教育委员会
|
律协-路伟培训
|
大事记
|
培训动态
|
地方律协
|
他山之石
|
远程教育
|
在线交流
|
|
新书推荐
|
法律书库
|
精彩书评
|
出版社
|
|
了解律师
|
聘请律师
|
律师提醒
|
以案说法
|
常用法律
|
法律援助
|
|
协会简介
|
协会领导
|
组织结构
|
《中国律师》
|
政策法规
|
地方律协
|
电话簿
|
内页 >>>
新闻
>>>
首页
陕西六部门联合表彰公益律师
中国律师网 2007-12-05 18:11:53.0 刘耀堂
[编者按]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一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公益律师为中小学校提供了包括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在内多项法律服务。中国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活动如火如荼,这将对提高中国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中国律师的社会形象起到重要的作用。
表彰大会现场
12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二十五周年纪念日暨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陕西省律师协会六部门(以下简称六部门)在西安警苑双龙饭店隆重召开“全省‘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总结表彰暨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六部门对为期两年(2005年9月-2007年9月)的“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进行总结,并对在这项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10所学校、15个律师事务所和24名律师进行表彰。
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梁胜国做总结报告
“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结出丰硕果实
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梁胜国在对两年的工作进行总结时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依法治省五年规划精神,充分发挥全省2800名执业律师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学校法制与道德教育工作,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知心律师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该活动自2005年9月开始发起,至今已两年多时间,取得了显著成效。
梁胜国会长说,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作为负责这项活动具体实施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制订了指导性的“知心律师进校园”服务协议书,通过网站公布了炎城律师事务所萧志扬律师编写的教材和金镝律师事务所陈少芳律师、至正律师事务所樊涛律师进校园讲稿,供其他律师参考借鉴,并在全省构建了一只“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该网络成员目前已增加到350多名,覆盖了全省95%的区县。省律协还组织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督促检查该活动的落实情况,这对于活动在全省范围的普遍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地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这项活动,不拘形式,与学校结对子,将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广大律师同仁作为活动的直接实施者,更是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他们深入学校调查摸底、制订计划和措施、积极搜集资料、编写讲稿、认真组织每一次活动,与老师、学生结成知心朋友,在全省开创了前所未有的律师进校园普法活动的浪潮。初步统计,全省有20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600多名律师与300多所大中小学校结对子,开展普法活动1000余场次,受益人群高达10万多人次。
梁胜国会长表示,在六部门的指导下,各地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符合广大青少年儿童身心特点的活动,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广大教育工作者欢迎的五类作法:一是律师进校园举办形式丰富的法制讲座;二是律师进校园开展司法观摩活动;三是律师进校园为学校和学生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及时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四是律师进校园积极指导学校举办普及法律常识展览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五是律师进校园协助学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陕西省发起的“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在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中也是一个亮点,对其他省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启发、示范作用。省律协未保委收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迹和亮点,撰写了工作简讯及阶段性工作报告提交给全国律协未保委和省律协,得到全国律协未保委的重视,选登于全国律协未保委的内刊《中国律师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向其他省、市、区律协进行宣传、交流。
陕西省律协副会长韩永安宣读倡议书
倡议全省律师促进“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的长期深入开展
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韩永安律师代表律师界向全省律师发出倡议,倡议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加入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来,保持和发扬该省律师在“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中的成果,促进“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的长期深入开展,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事业,持久地进行下去,努力将该省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韩永安副会长在倡议书中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律师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今天,律师的执业活动与国家社会管理、经济主体的各种民商交往以及公众日常生活联系日趋紧密;律师已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职业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受到普遍尊重的高尚职业。作为我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律师应该树立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传播法治精神、宣传法律知识,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韩永安副会长向全省广大律师发出倡议: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实际工作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积极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活动作为“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继续争取本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与公检法机关、共青团、妇联、教育、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为“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开创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向本次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学习,继续保持和发扬在“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中行之有效的作法,结合司法实践,采取法制宣传、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开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和社会青年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全省每一个律师事务所每年要至少联系一所学校开展活动,每名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每年应至少办理一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开展一场法制宣传活动、撰写一篇办案实务性文章。
五、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本次“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开创的良好局面为契机,主动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队伍,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多种形式的相互交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事业,持久地进行下去,努力将我省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潘连生讲话
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潘连生在最后的讲话中指出,由六部门具体组织的“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开展以来,来自全省的广大律师参与了这项活动。他们在学校的积极配合下,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开展了一系列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常识展览、知识竞赛,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建立模拟法庭、编演法制文艺小品等,受到了广大青少年和家长、学校的肯定与欢迎,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大大丰富了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内容,比较系统深入地宣传和拓展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知识和工作领域,对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起到了重要的启蒙作用。二是大大激发了参与这项活动的全体志愿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心,许多律师以他们的良知和正义行为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争得了荣誉,对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自身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三是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从学校的学生、老师到家庭的家长,再到社会上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都受到了一场生动的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一个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潘连生副主任对以“知心律师进校园”为代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加强志愿律师队伍建设,吸收更多的律师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争取在三年内构建一个覆盖全省各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网络建立起来以后,要加强对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的培训,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更好的条件与环境。还要建立健全志愿律师的激励工作机制,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科学考核和评价政绩。对做出优异成绩或贡献的个人与集体,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和宣传,对存在的问题或困难,要及时研究解决。
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和成长规律,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不仅要努力把法制教育活动搞得丰富多彩,而且还要根据形势发展把活动步步引向深入,在教育内容和形式的结合上要有创新。特别是在法制宣传、自我保护、治安防范、心理健康和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领域要有新的突破,做出新的业绩,真正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参与这项活动中受益,而且终身受益。
从实际需要出发,不断拓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域。要注意做好对特殊未成年人的援助工作,如对智残、体残的青少年和弃婴、流浪儿童,以及未成年人中的特困、失足人员等,也要及时提供帮扶,使他们享受到应有的教育。
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法律。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以及组建志愿律师队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仅仅开展两年多,虽然做出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完善、不适应的问题,包括工作问题、政策问题、法律法规问题,在今后具体实践中,还需要不断总结和深入探索。希望相关工作部门、单位,尤其是政策、法律研究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及时总结,提出建议,为立法机关制订或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为党委、政府制订或修订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周铁焕主持表彰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书记卫华宣读表彰决定
先进集体代表接受奖牌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萧志扬律师
西安市高级中学王丽娟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张冬生律师
表彰活动由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周铁焕主持,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书记卫华宣读六部门的联合表彰决定,陕西省政府总督学曹普选在大会上宣布了授予“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决定,授予第二批40家单位为“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萧志扬律师、西安市高级中学王丽娟老师分别代表受奖先进集体发言,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张冬生律师代表先进个人发言。
表彰活动结束后,在下午进行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律师为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100多名志愿律师进行了培训,着重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与方法等问题与志愿律师进行了交流。
“刑事诉讼程序现场展示活动”在西安十中举行
“法庭判决”
3日下午,陕西省律师协会、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在西安市第十中学举行了一场“知心律师进校园--刑事诉讼程序现场展示活动”。该活动由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参与组织实施,以情节简单的在校中学生校外抢劫案件为主线,通过类似话剧形式的解说和表演,全面展示了刑事诉讼程序的三个阶段--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法庭审判。该校初二年级的全体学生通过这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直观地了解了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他们认真观摩,并在互动交流时向律师们提出了很多诸如刑讯逼供、定罪量刑等问题,律师们尽量使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耐心地回答了学生们的提问。据该活动的主要负责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冬生介绍,该所在“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中采取了多种形式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种展示活动就是他们独创的一种形式,此前他们曾经在多所学校展演,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学生和老师们反映良好。张律师表示,他们将把这项活动坚持下去,并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公民权利、法制理念等方面的教育。
[摄影 方良才(陕西画报)]
【
我有话要说
】【
该页顶部
】 【
关闭窗口
】
相关连接
◎
赵玉中律师荣膺2007年度十大法制人物
(2007-12-04 21:30:35.0)
◎
全国律协探索律师基层党建新思路
(2007-11-30 17:04:55.0)
◎
北航法学院举办中国法学大讲坛
(2007-11-21 23:36:22.0)
◎
王才亮律师在北航设立奖学金
(2007-11-21 22:53:49.0)
◎
中国律师发布《漓江宣言》倡议保护漓江
(2007-11-18 10:47:08.0)
◎
中国律师为漓江环保建言献策
(2007-11-17 15:03:51.0)
◎
中国律师网今起正式开通法律咨询热线
(2007-11-15 09:38:59.0)
◎
北京律协成立青年律师联谊会
(2007-11-14 16:30:25.0)
◎
中国律师2007年海事业务研讨会在宁波举行
(2007-11-02 17:21:39.0)
◎
“营销与管理--2007律师精英论坛”在北京举行
(2007-10-29 16:03:01.0)
::热点文章::
|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服务业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律师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04-2005 www.ACLA.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法明网络
中国律师网业务信箱:
联系电话:010-64010507 传真:64049539